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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工作的申报和审批,理顺思路,积累经验以及完善文档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活动申报协会应认真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并至少提前五天交分管该协会的社团部成员,并在每周日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2、涉及校外单位及校外赞助的大型活动,提前一周上交社团部。
3、活动执行协会必须严格按活动审批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活动计划的更改须经分管副部长批准,涉及经费的更改分管副部长应汇报社团部。
4、活动执行过程中,活动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分管成员。
5、遇紧急情况,活动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社团部汇报。
6、活动结束后三天内,相关单位需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包括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并及时提交总结社团部。
护理学院学生会
社团部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