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

护理学院学生会会社团部话剧团

第二条:协会性质

本协会由是经潍坊医学院校团委批准,在校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由护理学院社团部主办,招收会员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本协会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继承、研究和弘扬民族文化,开展话剧类活动,培养会员文学创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艺术能力为发展宗旨。

第四条:协会机构设置

由会长、副会长以及协会成员共同组成。

第二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管理层级设置

(一)会长的职责:总览本协会全局工作,管理协会会员,策划组织协会活动,负责会员的思想情况及与协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活动;

(二)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本协会工作,负责外联事物和出版物交流事宜,监督本协会工作进展,及时总结。

第三章  协会会员资格及其权利

第六条:成为话剧协会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校注册的本院系在校生均可以参加话剧协会;

(二)对话剧小品有浓厚的兴趣;

(三)有一定的话剧小品表演、编导和创作能力;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能力;

(五)自愿加入本协会;

(六)自觉履行本协会各项会员义务。

第七条:话剧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举办的话剧课程和其他活动;

(二)有权领取话剧协会的会员证;

(三)发表自己的意见;

(四)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协会干部和优秀会员;

(五)对协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潍坊医学院护理学院社团部话剧团所有。

第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护理学院学生会社团部

话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