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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会长任命制度

 

为体现民主、平等的原则,社团会长的任命将依以下规定施行:

1、首任成立初始由社团部委任专人担任会长,为期为一学年。

2、社团成立一学年后,将于每学年前两周内进行会长竞选,凡参选者开学后一周内上交申请。

3、竞选评委由专人组成,结果于竞选后两日公布。

 

护理学院学生会

社团部

201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