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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2贯通)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具备医学基础知识、扎实系统的护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具备基本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后能够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等工作。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对护理学科的性质有正确的认知,对其发展具有责任感,初步形成以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为己任的专业价值观。
2.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的价值观、文化习俗、个人信仰和权利。平等、博爱,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护理对象健康服务的专业精神。
3.具有科学精神、慎独修养、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和符合职业道德标准的职业行为。
4.树立依法行护的法律观念,遵从医疗护理相关法规,自觉将专业行为纳入法律和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具有运用相关法规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权益的意识。
5.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积极开展跨学科合作的意识。
6.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态度。
7.初步形成科学的质疑态度和评判反思精神,具有循证实践、勇于修正自己或他人错误的态度。
8.在应用各种护理技术时应充分考虑护理对象及家属权益,对于不能胜任或不能安全处理的护理问题,应主动寻求上级护士帮助的意识。
9.初步形成成本效益观念,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小的医疗成本获取护理对象最佳健康水平的意识。
(二) 知识要求
1.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
2.掌握护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人体正常结构、功能、人的心理状态极其发展变化。
4.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护理对象的护理知识。
5.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知识。
6.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和临床用药及药品管理知识。
7.熟悉影响健康与疾病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极其评估方法和干预方法。
8.熟悉不同护理对象的基本心理需求和常见临床心理问题的评估和干预方法。
9.熟悉不同人群卫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疾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10.了解国家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11.了解我国传统医学的基础知识及护理的基本方法。
12.了解护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及趋势。
(三)能力要求
1.具有在护理专业实践中有效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2.具有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并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
3.掌握基础护理技术、急救护理技术、专科护理基本技术,具有配合实施常用诊疗技术的能力。
4.具有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能力。
5.具有配合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的初步能力。
6.具有从事社区护理的基本能力,能在各种环境中为个体、家庭、社区提供与其文化相一致的健康保健服务。
7.具有初步运用评判性思维和临床决策的能力,以保证安全有效的专业实践。
8.具有初步从事临床教学的能力。
9.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获取护理学专业信息,研究护理问题的基本技能。
10.具有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护理学文献和简单的会话能力。
11.具有自主学习和创新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健康保健需求。
三、学制
标准学制两年,修业年限2—3年。

四、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基础医学、护理学及人文社会科学。
(二)核心课程: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研究。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通修课程、专业主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实践创新课程等,全学程总计 82 学分,其中通修课程 14.5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 5 学分)、专业主修课程 21.75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 4.75 学分)、专业选修课程 16.75 学分、公共选修课程 7 学分、实践创新课程 22 学分(实习 18,创新创业 4 学分)。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 29.0 %;实践教学占总学分的 48.66%。

六、培养过程与实施要求
(一)培养过程
标准学程两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学习阶段,历时 1.5 学年,在培养过程中,强化内外妇儿科核心课程,突出急危重症课程学习,并进行拓展课程的学习,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二阶段:临床学习阶段,历时 0.5 学年。此阶段着重毕业实习,实习 18 周。
(二)实施要求
1.全学程贯彻落实护理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教学方法改革,关注人文关怀品质和沟通协作能力的养成,注重评判性思维、创新性思维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在整个教学期间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实施科学方法及循证护理原理的教育,使学生养成科学思维和终身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研究方法。
2.基础医学和护理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应根据现代医学发展需要和培养目标合理制定课程标准,精炼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交互式等多元化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参与意识,提高学习兴趣与主动性,在奠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3.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整合相关学科实验内容,开设形态实验学、机能实验学、临床护理技能学等实验课程,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建立开放创新型实验室,让学生从基础学习阶段即开始接受科研训练,鼓励学生自己选择科研课题,在老师指导下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带有创新性的科研实验。
4.提供机会,采取多种途径,让学生早期接触临床、持续接触临床,建立现代护理理念。提供机会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参加社会实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5.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素养。通过开设护理人文课程、加大人文社科类选修课资源库,进一步充实人文知识内容;通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临床实践,增加体验,建立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职业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学生的人文关怀素养。

七、教学相关安排

八、考核方式
(一)课程考核
  由承担教学工作的院系负责。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末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全面、全程性评价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特别是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考核
  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重点考核考察学生的临床护理技能及临床思维,分别在临床实习前、后进行临床护理技能考试。 九、毕业资格认定和学位授予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全部应修课程和培养内容,经考核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按照《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